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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姐的朋友被逮捕了,但是现在逮捕后变更为监视居住是好事吗

肖* 广西-河池 强制措施咨询 2018.08.26 21:24:35 6839人阅读

堂姐有一个朋友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而被警方逮捕了但是现在变成了监视居住,所以想要问一下逮捕后变更为监视居住是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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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只要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就可以办理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2018-08-26 21:26: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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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嫌疑人刑拘,后变更强制措施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现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不能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而应直接下达逮捕证。已经采取过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原则就不能再使用了,而应变更其它的强制措施。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020-10-28 22:1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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