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专业解答中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在清偿债务时,首先使用其全部资产。若资不抵债,合伙人需履行无条件、无限连带的责任,即无论个人财产多少,均需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到期债务。这确保了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专业解答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以无限制连带责任原则承担债务,按出资比例划分债务份额。各合伙人需以其在合伙企业外的资产偿还,协议另有亏损分担规则则依此执行。法人合伙人同样以无限连带责任对公司债务负责。任何投资者可通过合伙企业经营,但必须对合伙企业债务全责。
专业解答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专业解答并存债权原则。并存债权原则是指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与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就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共同受偿,清偿效力不分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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