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很多人都不知道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出车祸的时候,可以垫付抢救费用,是因为这个基金并不是当事人因为个人或单位经济困难就可以去借钱的基金。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所以很多人不知道,知道了也没有用。
实际上,为了保证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交警经常到医院为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做经济担保,医院对此都认帐,不需要复杂的手续,局外人不知道罢了。事后交警是催促责任方赶紧筹措交纳抢救、医疗费用,还是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很多人都不知道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出车祸的时候,可以垫付抢救费用,并不影响抢救。
2018-08-10 12:32:5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山西-太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基本程序:
1、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3、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2018-08-10 12:19:5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有时间限制,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源自哪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4、救助基金孳息
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6、社会捐款
7、其他资金。
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1、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另外,根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可以比照适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2020-10-28 12:21: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