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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弟向别人借钱了,民间借款的风险应该怎么预防呢?

何* 广东-东莞 个人债务咨询 2018.08.09 22:39:28 459人阅读

我表弟向别人借钱了,但是还没有还多少钱,应该要怎么办呢?是有多大的风险呢?民间借款的风险应该怎么预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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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出人应当留存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这是因为一旦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借贷纠纷,受理法院要求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
二、金额超出一万元应当尽量通过银行转帐,而且是要从借出人的户头转入借款人的户头。这是因为借条有时候不一定会被法院认定为充分的借款证据(如可能存在胁迫以及其他虚假借款等),而银行转账单加上借条则是最强有力的证据。另外,通过银行转帐还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验证借款人的身份(因银行均已实名制),防止对方用假身份证进行诈骗;二是今后可以多一个选择管辖法院的机会。
如果你提出通过银行转帐借出款项,而借款人坚持要你拿现金,你就必须要当心了,一般情况下应坚决拒绝。
三、借条要由借款人全程手书,尽量不要用打印件。这是因为实践中有人在签名时故意不按常态书写,待你在法庭上拿出借条时他说不是他写的,笔迹鉴定也很可能无法鉴定出来。还有一种情况,他说是你骗他在空白处签名,然后再用打印件套上去的。
四、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要求借款人配偶同时在借条上签名并留下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是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借款人假离婚,而多一个人在借条上签名你就能多一份保障。
五、借条上应当简要注明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如不写则表示无利息),还可以约定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应当注意,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六、用房产抵押必须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手续才能起到保障作用,光在借条上写抵押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押房产证更不靠谱,因为产权人可以随时去挂失。
七、如有保证人的,除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名外,应当同时留存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八、借款金额较大的,建议双方去公证机关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来公证机关可以帮助报关,二来一旦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执行,可省去诉讼程序。

2018-08-09 22:53: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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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在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即可认定借贷关系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二、民间借贷中有哪些风险?
(一)债务人信用的风险
关于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
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2、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
(三)借款用途的风险
在民间借贷中要注意恶意借贷的问题,也就是借款人筹集资金所指向的对象为非法用途的借贷关系。对于这种借贷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该行为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也被确认为无效。
在实践中,往往有些借款人筹集资金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出借人则也往往牟利心切,未注意审查借款人借款的用途,或有的明知其借款是为其非法活动提供资金的仍盲目出借。但是,如经司法机关查实,是可以依法没收出借的款项,并可对违法借贷的双方处于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更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对出借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四)损失利息的风险
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约定利息要合法。借贷关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为了赚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约定也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调整。借贷双方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五)担保风险与防范
如果担保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职能部门或者法人的分支机构,那么这些担保主体就可能不具备合法的资格。
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注意担保期间,不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为两年。
总之,在目前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个人诚信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的情况下,民间借贷的风险主要还是集中在出借人身上。只要出借人在借贷过程中注意上述几个问题,就能做到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怎样防范民间借贷中的风险?
既然民间借贷还是有许多风险的,民间借贷的风险要如何防范呢?下面就来看看民间借贷风险防范的措施有哪些。
(一)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千万不能将钱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二)对于借款人来说,不要超能力举债。而对于贷款人,如果是利用借贷进行投资的,借款的数额要以借款人的信誉、所借款项的用途及其盈利前景来定。
(三)民间借贷期限不能无限制。要认真权衡收益与风险。若是该笔借款利率较高,且长期限对于借款收回的影响不是很大,就可将借款期限定得长一些。反之,则要选择短期限。
(四)民间借贷还要考虑什么人给借款人提供担保,是否有信誉,是否有代偿能力。如果借款人有财产作抵押或质押,这样是最安全的措施,但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法律登记。这样才能有保证。
除此之外,证据向来都是决定诉讼胜败的关键。民间借贷纠纷主要的证据就是借条,在诉讼中,除非一方能证明该借条是通过不合法方式取得,否则持借条一方的还款主张得到法官支持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在借款时应尽量让借款人出具借条。当借条不慎遗失或未写借条,而对方以此否认借贷关系时,要注意采取有效办法以取得证明借贷关系的凭据。
鉴于目前电子证据已得到法律的认可并在实践中广泛应用,将电话录音或短信作为证据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可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借条的作用。但是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以及证据的问题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还是比较专业的,建议您如果在借贷过程中遇到纠纷时还是咨询律师后再处理,无论是贷款人还是借款人,都需要注意防范风险,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8-08-09 22:41:28 回复

1、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
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2、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
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时,协议上应写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户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证为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币种(人民币还是外币);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标明某年某月某日);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协议上必须写清利率。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
3、提前还款要说清,支付利息要约定,利率高低要有度。
在借款合同中,人们都知道借款人不还款是违约行为,实际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因此,民间借贷对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都必须清楚地写在协议中。
4、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扣除。
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是,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一、借出人应当留存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这是因为一旦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借贷纠纷,受理法院要求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
二、金额超出一万元应当尽量通过银行转帐,而且是要从借出人的户头转入借款人的户头。这是因为借条有时候不一定会被法院认定为充分的借款证据(如可能存在胁迫以及其他虚假借款等),而银行转账单加上借条则是最强有力的证据。另外,通过银行转帐还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验证借款人的身份(因银行均已实名制),防止对方用假身份证进行诈骗;二是今后可以多一个选择管辖法院的机会。
如果你提出通过银行转帐借出款项,而借款人坚持要你拿现金,你就必须要当心了,一般情况下应坚决拒绝。
三、借条要由借款人全程手书,尽量不要用打印件。这是因为实践中有人在签名时故意不按常态书写,待你在法庭上拿出借条时他说不是他写的,笔迹鉴定也很可能无法鉴定出来。还有一种情况,他说是你骗他在空白处签名,然后再用打印件套上去的。
四、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要求借款人配偶同时在借条上签名并留下借款人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是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借款人假离婚,而多一个人在借条上签名你就能多一份保障。
五、借条上应当简要注明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如不写则表示无利息),还可以约定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应当注意,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六、用房产抵押必须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手续才能起到保障作用,光在借条上写抵押是没有任何作用的。押房产证更不靠谱,因为产权人可以随时去挂失。
七、如有保证人的,除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名外,应当同时留存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八、借款金额较大的,建议双方去公证机关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来公证机关可以帮助报关,二来一旦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执行,可省去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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