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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宅基地一处,因镇政府规划道路,宅基地需向南扩8米,规划要求我的宅基地向南占2米路,但路上有老房子占路,影响我无法翻盖新房,这个情况应该怎样处理
符合规划要求的可以,这个要看地方规定。《城乡规划法》中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比如在福建:镇、乡人民政府受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后,应当派人到现场踏勘。对使用原有宅基地建设的村民住宅项目,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先到国土资源局查档案,再由国土资源局出示证明,然后到报社登报,声明作废。登报一个月后,再到国土资源局补办土地证。2、要求国土所给你们测绘好分户地籍图,由村委会出示分户理由,准备好你和你叔伯家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交国土所,报国土资源局,申请发土地证。国土资源局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你们办好土地证。如果满意请采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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