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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们好:我的问题是,我去饭店吃饭的时候碰见一个很久不见的朋友我们俩人说了几句

ask****206 浙江-宁波 醉驾咨询 2018.07.19 18:23:42 531人阅读

律师你们好:我的问题是,我去饭店吃饭的时候碰见一个很久不见的朋友我们俩人说了几句话。后来他问我吃饭了没有我说我来这里吃饭的,他就叫我一起吃饭。后来就和他一起吃了,吃饭过程中因为他朋友说了不好听的话。我和他和他朋友每个人喝了酒就走出去了。过了十五分钟左右他们吵了起来还把人推到地上,之后报了警。他们说是因我而起,但我没有叫人打架啊、我会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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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台州 咨询解答:1247条

那要根据调查情况而定

2018-07-19 18:29:26 回复

1、适用2年诉讼时效的情形: ①《民法通则》第136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决裂格的商品未表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遗失或者损毁的。 2、诉讼时效的最长时限是20年是民法的限定,即自损害发生之时开始起算如果20年内还无行使自己的权利,就会失去胜诉权,即即使主张也不会被法院认可。20年是最长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分别,是从发生之日起算。比如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1年,从知道或应道知道时起算。如果一个人被侵害,过了很多年都不知道,事实上,1年的诉讼时效就一直无起算。如果无20年的限制,到了第22年上,他发现了,那么过了第23年诉讼时效才过。但有了20年的限制,22年发现时就超发生诉讼时效了,丧失胜诉权了。

你好,尽快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划分事故责任。最后的赔偿与这个责任认定书是有很关键的关系的。根据认定结果来确定责任和要求赔偿,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小孩(老人)抚养费等,至于能赔偿多少是需要看材料计算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建议面谈咨询或微信咨询的,我来帮你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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