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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支付租金时问的约定本身,就是赋予出租人可以在合同尚束终止时就可以要求承租人给付租金的权利,承租人只要未按约定履行舍同义务,就是侵害了出租人的利益,否则,分期支付的约定作为合同的内容将失去法律意义。而且,如果说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滞纳金,就保护了出租人的刺益,因而就不存在时效的话,那么,在合同履行期屑满以后,因为违约金或者滞纳金也还是可以继续计算的,这是否就意味着合同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就永远不会存在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了呢?如果可以这样,法律规定的时效制度将可能因违约金条款的订立而失去适用的余地;诉讼时效租赁合同滞纳金的相关回复如上。
2018-07-18 21:04: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