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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诉讼主体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王** 江西-九江 合同效力咨询 2018.07.16 09:23:52 422人阅读

我公司之前有签定一份买卖合同,现在出现了问题。不知道一般情况下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诉讼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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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确认合同无效案由
1、确认合同无效的提起主体
2、确认合同无效案由怎么定?
民事案件中的合同纠纷
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上诉案
二、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用、确认合同无效管辖
1、确认合同无效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2、如果单独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应按照非财产案件收取诉讼费。
3、如果同时又要求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则以当事人之诉请为争议标的计算诉讼费。
4、诉讼费交纳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类诉讼请求的收费标准。
5、合同无效的案件中如何确定域法院管辖权
6、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按民事诉讼法第24条确定地域管辖。
7、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8、对无效合同纠纷地域管辖,若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约定确定。
9、如合同没有约定,则应按民事诉讼法第24条确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8-07-16 09:2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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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的范畴,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确认之诉具有以下特征:
    
(1)法院只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确认,而并不判另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
    
(2)当事人提起确认之诉的目的是谋求法院对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不存在,以及存在的范围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判。
    
(3)由于在确认之诉中,当事人之间没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之争,故法院的裁判不存在执行问题。
对于确认之诉来说,根据当事人请求的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肯定的确认之诉和否定的确认之诉。
    可以看出,确认合同无效属确认之诉,那么确认合同无效的提起主体都有谁?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合同双方当事人)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即合同的效力确认,因为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当事人不涉及第三人,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不存在合同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第三人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不适格,第三人无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这个观点是从法理上阐述的,实务中具体法条没有相关的规定合同外第三人无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
我想你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诉讼主体已经清楚了,希望能够帮到您

2018-07-16 09:2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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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遗弃罪主体如何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析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

    2024.10.23 133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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