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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叔叔和婶婶感情破裂,现在弟弟终于高考结束,婶婶坚决要求离婚,房子是婶婶父亲的,现在婶婶想咨询离婚父母赠与房产分割怎么分?
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父母赠与房产分割 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子女结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离婚父母赠与房产分割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这部分房屋或出资应属于夫或妻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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