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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共同投资了一家公司,现在投资失败了,又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那么公司的连带担保能否只起诉债务人可以吗?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1、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决定只起诉的保证人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将保证人和债务人一并起诉。2、债权人只起诉保证人的,法院会告知其可追加债务人为被告。债权人不追加的,可以在起诉保证人后另行起诉债务人。因为连带担保能否只起诉债务人,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是保证合同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是基础合同关系。两种法律关系互不干涉,债权人可以一并主张,也可以分开主张。
您好,针对您的连带保证能只告担保人吗问题解答如下,连带保证可以只告担保人吗保证人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或者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您好,关于连带责任担保,终生要还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司法实务中,债权人借款的夫妻一方还款,如判决支持其诉请,在执行程序中,未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若债权人另行,要求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债权人以债务人及其配偶(包括原配偶,下同)为被告提讼的,即使债务人配偶一方不是合同当事人,立案部门一般也应准许。(二)审理案件时,对当事人追加债务人配偶为案件当事人的申请,一般应予准许,并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作出认定、处理。债权人仅以债务人为被告并胜诉后,又诉请债务人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的,审判部门应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作出认定、处理。(三)执行中,申请人申请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且该债务形成与债务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执行部门一般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并裁定追加对符合《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难以推定为共同债务的,可引导申请人被执行人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立案部门一般应予准许。二、对于前述债务执行机构如何判断其债务性质,则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下:(一)执行中,对所涉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执行机构首先应依执行依据中的认定作出判断。(二)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按被执行人个人债务处理。(三)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主张按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听证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1、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作出不予追加决定2、须另行诉讼确定债务性质的,作出不予处理决定3、除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和执行中不直接判断债务性质的情形外,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三、在执行依据中没有对债务性质作出明确的认定时,哪些情形,执行机构应通过听证审查认定为个人债务呢,在实务中,对于执行依据中未明确认定债务性质,申请执行人又提出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申请的案件,执行机构在听证审查中应当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个人债务性质及范围进行认定。根据《婚姻法》第19条、《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中应当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一)申请执行人认可该债务为被执行人个人债务的(二)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该债务形成于被执行人婚姻关系依法解除之后的:(三)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申请执行人知晓被执行人夫妻间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四)被执行人或其配偶举证证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
您好,针对您的连带保证可以只告担保人吗问题解答如下,连带保证可以只告担保人吗保证人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或者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专业解答那就大家平均着来吧。最后还能向哪个欠款的人追讨多出来的那部分钱。但这具体追讨多少,是要根据每个连带责任人自己实际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的证据来看的。
专业解答债务人破产后,连带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在担保条款的约束下,当事人必须经受连带责任。当保证合同明确规定保证人与债务人须共同负责还款责任之时,便形成了连带责任保证制度。只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或出现双方事先商定的情况,债权人即可首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若债务人无力承担该项责任,债权人还能依法寻求保证人在其承诺的保证额度之内进行偿付。
专业解答《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不能一概而论,得视情况而定。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但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对方无需承担连带。但是,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双方都同意了,那么上述原则就不适用了。
专业解答企业在债务连带责任下,不一定会入狱。连带责任是指多个债务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当企业无力清偿时,相关当事人需要用私人财产进行清偿,这属于民事责任。但如果涉及故意转移资产、虚假破产等非法行为,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面临入狱的风险。
专业解答公司债务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以他们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不过,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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