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也就是说,因为救人而闯红灯被记录了的,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是因为救人而迫不得已闯红灯的,那么这个闯红灯的记录应该予以消除。但是即使为救助危难而未按交通指示灯通行,驾驶人也应保证驾驶的绝对安全。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知识介绍——哪些情况可以消除交通违法记录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
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
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
4)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
6)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第十八条规定,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
7)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
8)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
9)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闯红灯扣几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责任编辑:仪
根据驾驶证的种类,分为以下两种:
一、如果为C类驾驶证,不需要参加学习。
不论实习期、非实习期的驾驶证只要不扣满12分,处理违章,缴纳罚款,记分会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自动清零。
二、如果为A、B类驾驶证,只要扣分就需要参加学习。
实习期驾驶证扣超过6分不满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周,驾驶人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参加学习,非实习期驾驶证扣不满12分,需要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参加学习。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
第六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我国交通的高速发展加快了我国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进程,交通管制的作用不可小觑,那么什么是交通管制的具体含义呢,空中交通管制规定有哪些,交通管制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在的交通十分的便捷,大家的出行也有了更多的选择,于此同时也造成了经常性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认定期限的有关知识,那么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有哪些呢!
汽车的普及在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频发,时有发生车毁人亡的惨剧,律图撞死人百科栏目,为你介绍撞死人相关法律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众所周知,为了方便广大公民购票,因此我国的车票是提前预售的,这样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行程提前订购车票,但是大家知道车票预售期是多久吗?小编来为大家介绍车票预售期的知识,给大家阅读了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首先要做的就是让交警来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划分出双方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后,再协商赔偿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文为你介绍。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