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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交通事故伤者家属,事故认定书出来了,交警让去玲驾驶证和行驶证,肇事司机

181****2288 四川-达州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8.06.27 15:48:12 1664人阅读

你好!我是交通事故伤者家属,事故认定书出来了,交警让去玲驾驶证和行驶证,肇事司机没支付医药费也会发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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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089条

可以发证,你到时候起诉法院就可以了,汽车都有交强险的。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2018-06-27 15:49:34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8250条

有保险吗?

2018-06-27 17:00:40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06条

并不影响领取行驾证

2018-06-27 16:43:13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542条

会把证件给他的。

2018-06-27 15:49:19 回复

  判断一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等《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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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6 199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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