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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2002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将一幢房屋赠与归时年12岁的儿子所有,明确离婚

ask****807 四川-雅安 离婚咨询 2018.06.06 16:39:01 418人阅读

父母2002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将一幢房屋赠与归时年12岁的儿子所有,明确离婚后父母可以居住,没有所有权。2007年,父母共谋伪造协议书,将父亲名义的房产证变更为母亲的名字,母亲将房屋抵押贷款,后无力归还贷款,被法院判决以房抵债。儿子成年后的现在才知情。请问:1.离婚协议书还有法律效力吗?2.母亲的处分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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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什么情况?

2018-06-06 17:3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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