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时间比较充裕,打算找一份兼职。希望这个兼职是合法的,最好能签一份合同,所以想问问兼职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依然是劳动关系,只是以小时计薪,一般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日,累计不超过24小时/周。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劳动,双方均可随时终止用工,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也不需要按照全日制用工办理社保,但具体规定要看各地方法规,我所在地区规定本地户口的非全日制用工按照自谋职业人员参保。我理解的兼职是同时与两个或者以上的建立劳动关系。这种只是同时存在多个劳动关系,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管理参照单一劳动关系。
2018-06-06 14:55:47 回复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双方协商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即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而是由员工自行缴纳。
3、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上就是关于兼职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问题的回答,望采纳。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