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深圳,安排在上海工作 17年4-17与公司签订一年合同 当时协商 公司不给我在深圳交五险一金 每个月补偿600 ,工资每月10号从公司账上汇入我个人账户上。18年4-16合同到期,至今公司未找我签订新的合同,公司仍然让我继续上班,现在我不想继续在公司上班了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么?
专业解答在公司工作17年被解雇,赔偿标准得看解雇原因。要是因为员工没犯错,公司提前30天通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然后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要是公司违法解雇,员工就有权要求两倍的补偿。
专业解答在公司服务17年被辞退,通常享有经济补偿。若被无故解聘,可要求雇主支付17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但如月工资超过当地市场年度职工月均收入的三倍,则按三倍标准支付12个月薪酬。具体金额需根据当地法规和劳动合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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