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走上法院,医疗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如果提起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可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用抽签的方式选取鉴定机构!
2018-05-28 16:52:55 回复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以上是关于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以上是关于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专业解答据有关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应坚持下列原则:1、依法鉴定原则。2、科学鉴定原则。3、独自鉴定原则。4、合议制原则。5、两鉴终鉴原则。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在行政处理上是终极鉴定,当事人不得又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鉴定。
专业解答一、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二、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三、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似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主体只对因自己过错直接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三、初次鉴定四、补充鉴定。五、重新鉴定。六、复核鉴定。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八、出庭
专业解答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3、初次鉴定。4、补充鉴定。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六、出庭。
专业解答鉴定法制原则。鉴定公开原则:有关的鉴定材料与资料应对双方当事人公开,当事人当事人知晓案件全部证据和有关资料的权利。鉴定公正原则:医学会和专家鉴定组办事公道,不徇私情。鉴定及时原则。鉴定科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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