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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提供一份不予受理裁定的上诉状模板参考一下

李** 安徽-淮南 司法文书咨询 2018.05.24 23:07:45 1021人阅读

你好,我与别人产生了一些经济方面的纠纷,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可不可以提供一份不予受理裁定的上诉状模板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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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殷某。委托代理人:林中建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住址:南京市石榴园18号请求事项依法撤销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15)建行诉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由南京市建邺区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事实与理由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的举报后,被上诉人予以受理的行为属于司法侦查职能范畴,而不是行政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上诉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实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事实经过,被上诉人仅在对上诉人材料受理后予以了登记,之后是否依职权履行职责,上诉人并收收到反馈。上诉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对刑法犯罪有一定的研究,深知所举报材料能够反映的情况,同时上诉人作为一名受害者,在其他途径无法弥补自身损失的时候,只能寄希望于公安机关能够以职权对所举报人依法调查,并能够给上诉人一个合理的说明。被上诉人迟迟未履行职责,放任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其已经符合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规定,上诉人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向法律提起行政诉讼,其目的也是能够促使公安机关依法办事,对上诉人的举报事实进行调查并给予结果情况说明。二、修改后的行诉法明确法院和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扩大受案范围、强化受理程序约束等五方面保证行政诉讼的入口畅通,完善了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明确规定,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的行为已经违法,因此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诉讼请求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综上,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15)建行诉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裁定对上诉人的行政起诉由南京市建邺区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此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二〇一五年二月一日上面是一份对不予立案不服的上诉状模板,你可以参考一下。

雷××,女,××年×月×日出生,×族,××市××公司职员,住××市××街××号。被告人:于××,女,××岁。案由:诽谤案诉讼请求:(1)于××应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所造成的恶劣影响;(2)于××应赔偿精神损失××元。事实和理由:(应祥述犯罪事实,此略)在此,我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关于诽谤罪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和第171条之规定,对于××的行为进行审判,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主要证据和证据来源:(1)证人证言两份。单位同事赵××和何××各出具证言一份;(2)住院证明一份。此致××××人民法院自诉人:雷××代书人:××律师××年×月×日(附:本诉状副本二份)一、文书的制作要点:1.主要内容:(1)自诉人、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自然情况。(2)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等。(3)被告人行为所触犯的罪名。(4)具体的诉讼请求。(5)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体时间。(6)证人的姓名、住址。(7)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等。2.制作要点:(1)事实和理由部分,把握三条标准:一是客观性;二是明确性;三是逻辑性。(2)证据和证据来源,把握三条标准:一是全面性;二是具体性;三是逻辑性。二、格式:刑事自诉状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案由: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诉讼请求: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此致人民法院自诉人:代书人:年月日附:本诉状副本份上面是一份自诉案件不予受理上诉状模板,你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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