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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一直在投资农业生产,最近想要在农村承包一块土地的经营权,所以想问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以上就是我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我做出了如下回答,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2,然而,由于地方政府的保护,然后占地建设工业项目或其它经济项目回答如下,一些地方项目在不能办理占地审批时:1,但是在现实中。虽然在这方面政府有严格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会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土地的农业用途有时会被改变,这种非法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现象很难被杜绝。各地的国土监察部门发现这样的问题并不在少数,项目建设者往往是通过以租代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获取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后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通过承包取得的是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首先,这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不是处分土地的所有权,而是在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进行,一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发包方同意;二是只能转让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三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受让方需与发包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其次,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不能把它和集体统一经营对立起来,实践证明,只有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才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形式。
专业解答1.向村委员会提交土地申请。2.村委员会审查资格和条件。3.公示申请文件和审查结果,征求公众意见。4.乡(镇)核实与验证。5.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审批。6.执行批准使用宅基地、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等后续程序。7.现场勘察并如实记录。8.授予申请人住宅用地使用权证书。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具体情况的规定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的办法有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的办法有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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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律师解析 农村的菜园地一般都是耕地,而耕地是只能被用作种植农作物的,所以如果要使用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 《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律师解析 1、土地性质分五类: 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2、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使用年限也不同。 3、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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