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罪。纵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规定的纵火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纵火罪是结果犯,量刑时还要看具体损失,才能根据上述规定作出判断。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 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
通常承包的土地来说,看工程的性质,如果隶属国家或者政府的征收或征用,对于土地的赔偿应该隶属村集体所有,因为土地的性质为集体用地,为村里的果园,但是对于地上附着物及投入和青苗的补贴用该为你所有,这是对于你投入的赔偿,至于你说的你于村集体签订的果园承包合同不满时,村集体怎样赔偿你,应该按照你们当时签订合同时的商定解决,可否商定了退还承包费或者其他的合同条款,但是赔偿的钱如果包括土地的花费的话,通常应该有村集体的一部分。如果时个人的工程,你现在作为土地的使用人,能够与其进行协议,要求不符合的情况下,你完全能够不让其在此土地上进行该事项。对于你的追问,即使镇上监督的工程其性质也很难判断,对于现有的赔偿,通常来讲对于你投入的赔偿应该包括在内,但是具体占到多少,这百分数不能确定,加之你当时签订的合同又比较的含混,你询问一下专业的,尽量争夺吧。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