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临汾法律咨询 > 临汾收养赡养法律咨询 > 赡养关系的解除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赡养关系的解除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吴** 山西-临汾 收养赡养咨询 2018.05.18 22:32:44 85人阅读

你好,我朋友有关于赡养的问题咨询我,我对这方面也不是很清楚,请问赡养关系的解除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临汾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临汾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是并不代表任何情形下都一定不能解除。
本人在百度回答网友提出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曾经多次遇到有网友因受父母遗弃(不抚养)而提出的能否不予以赡养问题。对此问题,绝大多数回答的网友坚持子女对父母有无条件的赡养义务。本人对此十分不赞同,而且这也与法学界学者主流观点和部分合理司法实践背离。这些网友其实是拘泥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没有深刻地体会认识法律的精神。
绝大多数法学学者都认同如果父母对子女有虐待、遗弃、严重犯罪等严重伤害父母子女亲情的行为,则原则上丧失了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除非得到子女的宽恕或已经对子女采取了重大的补救措施。但是如果是父母因为生活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则子女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司法实践中一部分司法部门也认可这种要求
你丈夫的情形就属于父母遗弃的情形。可以上法院起诉要求不赡养你丈夫的父母。但是你要有心理准备。因为没有法律规定,因此尽管法学理论和部分司法实践支持这种做法。但是是否会得到支持还是要取决于法官的素质。法官如果只是拘泥于法律现行规定,那就得不到支持。
解除亲戚关系的协议是无效的。当代社会法律不允许解除亲属关系。
即使法院不支持你们要求不赡养的要求,也不可能要求由完全你们承担赡养。因为赡养要考虑当事人的赡养能力和实际生活需求。而且你丈夫的兄弟姐妹也有义务赡养。

2018-05-18 22:44:44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按你的描述,那位母亲年老后,孩子有赡养义务。  即使当初这位母亲没有支付抚养费、探望孩子等行为,没尽到任何母亲的义务,或在人间消失了很多年,孩子也不能完全免除赡养义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