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出具以下资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办事机构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婚姻登记处受理条件
1、当事为本辖区域常住户口居民;
2、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3、当事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
2、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当事人近期2寸照片2张;办理流程当事人出示证件、证明→当事人填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查证→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标准无提交材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声明书(格式)办理地点详见各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办理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政策《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常见问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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