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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性质的界定是什么?

齐** 四川-甘孜 土地承包咨询 2018.05.14 05:06:16 149人阅读

家里的土地要承包出去,所以问问农村土地承包性质的界定是怎样的?土地是要承包给外人的,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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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以家庭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内容当然包括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但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只有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才能依法流转。如果没有取得权利证书的,不得流转。根据物权法原理,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一般应以登记为准。没有经过登记,一般不能取得不动产物权的情况下,不得将不动产进入市场。据此,可以确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登记取得有关证书之前,该权利的性质属于债权,而不是物权。据此,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该流转应为无效。但是,如果不是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承包方以转让、出租、人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该流转行为就应该有效。这是因为,承包方已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且也依法申请登记,但因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未能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在此情况下进行的流转,如果要宣布无效,那么对承包方是不公平的。

2018-05-14 05:1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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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性质的界定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2018-05-14 05:08: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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