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债务的处理财产分割必须要律师吗可看《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夫妻共同债务数额大于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时,即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抵偿共同债务时,人民法院应征求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考虑双方的清偿能力。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允许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协议清偿,既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清偿责任,亦可以由双方面军分担清偿责任。当双方对共同债务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决。但是,规定夫妻就债务清偿无法达成协议时,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的时候,就主动审理夫妻对个人债务的清偿问题,甚至将连带债务划分为按份债务,这种判决的效力又能如何约束非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债权人呢?但是判决却非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乃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行为。原则上,一个生效判决书的既判效力不适用当的规定显然密不可分。仅及于当事人双方而且还及于第三人,具有对世的效力。
2018-05-13 13:31:06 回复
你好,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中财产分割必须要律师吗是很多人的疑问根据新《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指明赠与一方所以的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论是新《婚姻法》还是按照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审理本案,均应该认定该房子为夫妻共有财产。比如:一套房子如果确定是夫妻在结婚以后共同生活期间,以工资等收入,共同购买的,应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这套房屋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瞒着另一方将房屋的产权转移到自己父母的名下,显然是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所保护的只是妻子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以及保证共同财产完整的要求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