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这个收养关系终止死亡的规定是什么 ,朋友收养了一个孩子,希望能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我国《收养法》第15条第1款:“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018-05-11 01:49:43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