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行政相对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裁定错误,在撤销一审法院裁定的同时,应当如何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处理。《意见》第77条第2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8条对《意见》第77条在文字上作了一些修改,内容上稍有变化。该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2018-05-05 21:04:36 回复
你好,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如果经审理认定一审裁定驳回起诉错误,二审应如何裁定?我们在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过程中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另一种意见认为,不应裁定指令原审法院立案审理,而应裁定发回重审。请问,哪一种意见正确?
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上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的起诉后,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起诉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法定条件,决定驳回原告起诉的一种结案方式。如果原告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的起诉,而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属于错误采取驳回起诉的方式结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如果发现这一问题,应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因为,原审人民法院已经立过案,并且已审理了该案件,不需要再指定原审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基于上述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7条第二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如认为一审裁定有错误,应裁定撤销一审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专业解答上诉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被上诉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上诉的理由,上诉的请求,上诉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上诉人的签字,上诉状的书写时间,需要写在驳回诉讼请求,原告上诉状中。
专业解答上诉人的个人信息,被上诉人的个人信息,上诉的法院,上诉的事实,上诉的理由,上诉的依据,案件的基本情况,上诉人的签字,这些条款都要明确的表现在驳回起诉裁定上诉状中。
专业解答书写驳回起诉上诉状时,要有上诉人的信息,被上诉人的信息,上诉的请求,上诉的事实及理由,上诉的法律依据,并没有固定的格式,能够表达这些内容就行,最重要的是要有上诉人的签字。
专业解答申请商标被驳回之后,进行商标复审,行政起诉状是由申请人自行书写的。申请人对于商标局或法院下达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后半个月内,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复审,但是需要提交复审申请书。
专业解答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状交给一审法院,但是实际上上诉是向二审法院作出的,只不过说上诉书交给一审法院之后,由一审法院完成上诉状的送达之后,就是将所有的案卷材料都移送给上级人民法院,由上级人民法院来审理。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