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律师,最近在处理不当得利的问题,咨询大家关于不当得利包含强迫得利的吗这个问题?
这个强迫得利,是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之一啊。你在准备司考么?
他的意思就是,虽然乙方似乎得到了利益,但是乙方并没有真正的受益,所以乙方不必赔偿甲方。
那个例子并没有问题,他只是谈不需要乙方赔偿的原因。
至于你的考虑,属于实务了,如果乙方认为甲方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可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只是个用来理解的例子,不要太过于较真。
下面为大家解答不当得利包含强迫得利 :强迫得利。指受损人因其行为使受益人受有利益,但违反了受益的意思,不符合其经济计划的情形。此时,应就受益人的整个财产,依其经济上的计划认定其应当偿还返还的范围。例如:开垦(如种植果树)他人预定作为垃圾处理场的土地;油漆他人即将拆除的围墙;维修他人预定拆除的房屋等等。衡诸于受益人的经济计划,应认定受益人应偿还的价额“为零”,不必返还。
2018-05-04 06:46:5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