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桂林法律咨询 > 桂林工伤赔偿标准法律咨询 > 好久终止工伤待遇有什么相关规定?

好久终止工伤待遇有什么相关规定?

郑* 广西-桂林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18.05.03 13:14:10 25人阅读

我的朋友不知道好久终止工伤待遇,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想问问好久终止工伤待遇有什么相关内容规定吗?

其他人都在看:
桂林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桂林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发生以下情形的,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2018-05-03 13:27:10 回复
咨询我

工伤鉴定结果下达之后,员工需要要求单位为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在申请审核之后60天内下达工伤待遇。而单位支付部分是需要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 关系时支付的。
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好久终止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

2018-05-03 13:16:1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