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昭通法律咨询 > 昭通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咨询一下,合同无效的损失范围有什么限定

咨询一下,合同无效的损失范围有什么限定

邓** 云南-昭通 合同效力咨询 2018.05.03 08:26:14 7人阅读

朋友租房合同到期了,现在无效了,但是没有联系到房主,所以想咨询一下合同无效的损失范围有什么限定,

其他人都在看:
昭通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昭通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合同无效情形下产生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原因在于违约责任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债务”,而合同无效为自始无效,即于合同成立时合同约定内容即不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不产生“合同债权”或“合同债务”,故违约责任无从谈起。从起源上看,“缔约上过失”这个概念最初产生时,就适用于合同无效的情形①,但合同无效有多种情形,是否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应当结合《合同法》第42、43条和第52条的规定判断,有的合同无效情形可能不成立缔约过失责任,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果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因双方对合同无效均存在恶意.不存在一方过错致善意方受损的问题,故双方之间不成立缔约过失责任。

2018-05-03 08:37:14 回复
咨询我

关于合同无效的损失范围有什么限定回答如下:
(一)合同无效损失赔偿的性质属于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无效后,依据《合同法》第58条和第59条的规定,产生三种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
(3)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关于“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的性质,一般认为是基于物上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请求权,本案中村委应返还王某已支付的2万元承包费即属于此;关于‘‘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的性质,一般认为是基于行政责任或侵权责任;关于赔偿损失的性质,学理上一般认为是缔约过失责任。

2018-05-03 08:27:14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