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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视居住被收监了还有什么具体的处罚?

汤** 安徽-池州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5.02 16:11:15 1082人阅读

因为我违反了治安问题,现在被执行居住权了!那么执行监视居住被收监了还有什么具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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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018-05-02 16:1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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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具体案件作具体分析执行监视居住被收监了。如果法院判处的刑罚期限超过监视居住期限折抵的,则要立即收监。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018-05-02 16:1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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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是适用以下几种情况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综上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审前的一种措施。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判刑还会收监,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

2020-11-06 19:32: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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