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被执行监视,不知道这期间有什么相关规定,想问问执行监视居住传讯期限有什么相关规定?
在 监 视 居 住 期 间 , 被 监 视 居 住 人 应 当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一 、 未 经 执 行 机 关 批 准 不 得 离 开 执 行 监 视 居 住 的 住 处 ;
二 、 未 经 执 行 机 关 批 准 不 得 会 见 他 人 或 者 通 信 ;
三 、 在 传 讯 的 时 候 及 时 到 案 ;
四 、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干 扰 证 人 作 证 ;
五 、 不 得 毁 灭 、 伪 造 证 据 或 者 串 供 ;
六 、 将 护 照 等 出 入 境 证 件 、 身 份 证 件 、 驾 驶 证 件 交 执 行 机 关 保 存 。 如 果 被 监 视 居 住 人 违 反 以 上 规 定 , 情 节 严 重 的 , 可 以 予 以 逮 捕 ; 需 要 予 以 逮 捕 的 , 可 以 先 行 拘 留 。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传讯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小时,并且监视居住是有时间的限制的。若是监视机构提出的延期监视请求并没有获得批准,此时就必须要停止监视行为,此后被监视的主体,就会恢复人身自由。被监视居住的主体,哎被监视期间没有人身自由。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期间的传讯时间的规定是传讯时间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12个小时,就算是特别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连续传唤的时间也不应该超过24个小时。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也要确保随传随到的,不过,公安机关在传讯当事人的时候,依然需要制作传唤证。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传讯的目的就是为了了解和案件相关的事情,传讯到指定的场所以后,公安机关不管是询问什么事情自己都要如实的回答。而且在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如果受到传讯的相关人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有可能从监视居住直接变更强制手段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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