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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认为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全部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承担证明被告取得利益、自己遭受损失及被告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和约定依据的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应承担被告取得利益及自己遭受损失的法律责任,而被告应承担证明自己取得有法定或约定依据的责任,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018-05-01 17:3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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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 那么不当得利纠纷举证应该如何举证,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之规定,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具备三个法律构成要件:第一,取得不当得利;第二,造成他人损失;第三,该利益的取得没有法定或约定的根据.
2018-05-01 17:28: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