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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张* 辽宁-大连 税务行政复议咨询 2018.04.29 21:23:36 22人阅读

我一个朋友现在因为税务问题,想要起诉。不知道要怎么弄,想要问一下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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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议的申请
  
(一)、申请复议的时间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同国家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国家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然后可以在收到国家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或担保确认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2、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国家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阻止出境行为,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出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以及责令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可以在知道上述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二)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复议机关管辖;
  
6、在提出复议申请前已经依照国家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了纳税担保;
  
7、复议申请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三)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
  
4、已经依照国家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的证明材料;
  
5、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税务争议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请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或者组织,经复议机关批准,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 参加复议。
二、复议的受理
  
(一)申请复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税务行政复议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证据并提出答辩书。
  
(二)申请复议的单位和个人在复议人员审理中可以申请回避,但要服从复议机关法定人员作出的是否回避的决定。
  
(三)申请复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撤销、收回其复议申请、但必须经过复议机关的同意,复议申请的撤回才产生法律效力。
  
(四)复议申请人认为国家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可以在提起复议申请的同时请求赔偿。
三、复议的执行
  
1、复议申请人接到复诉裁决书时必须签收。
  
2、复议决定书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率,应当自觉执行复议决定。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不法院起诉。
  
3、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人民法院强制其执行。
四、诉讼
  
(一)复议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其复议申请的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裁决本身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或者国家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8-04-29 21:31:36 回复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您好,税收行政复议有哪几种的相关法律知识如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对纳税人而言,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要求税务机关对其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权利,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现行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此专门作出了规定。
(一)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以外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五)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具体是指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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