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业解答行政复议的法律申请期限是知到行政行为以后的60天之内,但不是所有行政复议的期限都是60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此期间因为一些不可抗力或者有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期限的,等相关原因消失之后,继续计算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专业解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是有时间期限限制的,通常情况下以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应当做出行政复议的决定,通常情况下以行政行为做出之后或者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送达签收之日起开始正式计算,如果情况特殊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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