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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离职解除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吗?

黄* 云南-楚雄 合同终止咨询 2018.04.26 07:10:15 137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的朋友现在不想在他的公司工作于是他擅自离职,有一个月没有去公司了。请问这样算是解除了劳动合同。想问一下:擅自离职解除合同,什么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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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是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终止。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8-04-26 07:21: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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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答案是:视为自动离职不等于解除劳动合同。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综上,便是擅自离职解除合同回答,望你采纳。

2018-04-26 07:1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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