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最近股票质押回购新规出台了,但是不知道有没有危及到我的个人产业,所以我想有人能够告诉我一下,是改了比例多少吗?
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统称“质押新规”)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股票质押回购新规对场内股票质押的融资门槛、资金用途、质押集中度、单只股票的质押比例等作了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表示,在质押新规发布后的过渡期内,行业出现质押率下行、利率回升、资金融出方回归券商自有资金为主等多重改变,行业竞争逐渐走向良性、有序,股票质押整体风险回落。
行业回归有序发展、融资利率回升、质押率进一步走低及通道业务规模收缩等四大变化,正深刻影响行业的发展。
行业回归有序发展
“此前各家券商为做大规模,低成本争抢项目,质押新规发布以来,行业由此前的‘求量’逐渐转向‘求质’。”某中型券商信用交易部总经理表示,质押新规的及时出台促进了行业的有序发展。
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双双宣布,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2017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
股票质押回购新规将自2018年3月12日起正式实施。
与《业务办法(试行)》相比,《业务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定位。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笔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
二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三是进一步规范业务运作。明确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质条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融入方信用风险持续管理及资金用途跟踪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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