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三个人去干活,活是其中一人联系的,两个月后结的账,老板把钱已经全部结清,转到联系活的这个人手里,现在拿到钱这个人直接失联了,也已经表态,给不给了
在法律上你们完全站得住脚。这笔钱是你们的合法劳动报酬,对方无权占为己有,法律上他必须返还。如果工钱达到一万元,则对方可能构成侵占罪。但在司法实践中,代领工资后拒不返还的行为,更多被认定为不当得利。请务必保存好与老板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明老板已将全部工资结清。与这位朋友的聊天记录,证明是他联系大家干活、并由他代领工资。对方承认收到全部款项以及表态不给了的聊天记录或录音。你们三人共同干活的考勤、工作内容记录等。可以在三年诉讼时效内提起民事诉讼。如需帮助请来电
2026-09-03 08:45:28 回复
这钱老板已经结清,法律上属于你们三人共同劳动报酬。联系人拿着钱失联还说不给,属于侵占你们份额的财产,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他要求返还。起诉时把老板转账记录、你们干活证明、他表态不给的聊天记录都留好,最好申请财产保全。如果金额不大,走小额诉讼程序更快。别忘了他说的"不给"是重要证据,能证明他主观侵占。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9-02 21:50:12 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和另外两位朋友共同为老板干活,老板将全部工资结算给联系人,该联系人占有属于您的份额且明确表示不给,已涉嫌侵害您的财产权利。
首先,若老板是将工资支付给联系人代收,联系人负有转交义务,其拒不归还属于无权占有,您可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要求其返还对应报酬;若构成民事上的委托或代收关系,您还可主张违约责任。
其次,联系人的失联及明确拒绝支付行为,若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交还”的情形,可能涉嫌侵占罪。因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您可整理证据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咨询。
建议行动:
1. 保留好工时记录、签到表、与老板确认工资总额的聊天记录或录音,证明三人共同劳动及工资标准;
2. 保存老板向联系人转账的凭证,并联系老板出具已全额结清的书面情况说明;
3. 尝试通过其他渠道联系联系人,有明确拒绝支付的录音或文字记录为佳;
4. 若金额较大且协调无果,可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以“劳务合同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要求返还相应工资。
需注意,若老板本意是与联系人单独结算,而联系人自行雇佣你们,则您只能直接向联系人主张劳务报酬,与老板无关。请根据手上证据判断法律关系,必要时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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