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说给招一个学生是1000块钱,我招待了一个学生,已经过了那个时间,但是学校不给怎么办?
您好,学校承诺招到一名学生支付1000元介绍费,您已按约招到学生,但学校逾期不支付,属于合同违约。根据民法典第961条关于中介合同的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学校已接受您介绍的学生,即应履行付款义务。建议您:一、保存好学校关于介绍费的宣传或承诺记录、您与学校负责人的沟通记录、学生入学手续等证据;二、先向学校书面催告,限期支付1000元介绍费;三、若学校拒不支付,可向当地教育局等主管部门反映,或依据民法典向法院提起中介合同纠纷诉讼,主张支付报酬及逾期利息;四、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建议尽快收集证据并催告,必要时通过诉讼维权。
2026-08-22 20:4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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