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给了女方,4万钱,结婚后又给了女方10万,全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女方说她要保管钱,心里踏实,结婚后生活了1年左右,现在离婚可拿回来多少??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你婚前给女方的4万元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给的10万元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婚前个人财产应当返还,婚后共同财产则需要平均分割。具体能拿回多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院判决。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11 14:22:15 回复
婚后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父亲和儿子名下,属于父母对儿子的赠与。该房产中儿子名下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取决于父母是否有明确的赠与协议。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个人,则儿子名下的份额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儿子名下的份额。但父亲名下的份额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无权分割。
2026-06-11 14:16:43 回复
首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婚前男方给女方的4万钱,一般视为赠与,离婚时通常无法要求返还。婚后男方给女方的10万,如果明确约定是男方婚前财产且有证据证明,离婚时可以主张返还。但具体返还金额需根据双方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11 14:14:19 回复专业解答中标价签订合同后一般不能随意调整。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不过若出现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法定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对合同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母公司公开招标项目子公司可以参与,但需满足相关条件。若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就能参与;若招标公告明确禁止母子公司同时投标,子公司则不能参与,要严格按招标规定执行。
专业解答中标供应商不按要求供货,采购方可书面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若其逾期仍未履行,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同时,财政部门可对该供应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禁止其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专业解答招标后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可以变更,但需遵循一定条件和程序。若因客观情况变化等正当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可对合同进行变更。否则随意变更合同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专业解答当承包人无力支付材料款时,中标公司可依据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明确责任归属,按约定执行;若未明确,中标公司可能需先承担支付责任,之后再向承包人追偿。同时,中标公司要收集证据,如合同、供货单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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