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多个连带责任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债权人可要求任一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债务。某一连带责任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后,对外债务相应消灭。
(2)在内部关系上,承担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债务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3)内部追偿的前提是先完成对外债的清偿。只有实际承担债务责任后,才产生内部追偿的基础和权利。未清偿外债时,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追偿缺乏事实依据。
提醒:进行内部追偿务必先完成外债清偿,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先明确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可依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确定。
(二)及时向债权人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保留好清偿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
(三)在完成对外清偿后,计算自己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份额的部分。
(四)与其他连带责任人沟通协商,要求其承担应承担的份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1.承担连带责任后内部追偿,一般要先清偿外债。多个连带责任人担责时,债权人可要求任一责任人偿还全部债务。
2.连带责任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后,对外债务相应消灭。
3.内部关系上,承担超份额债务的连带责任人,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超出部分。但需先完成外债清偿,未还外债时,追偿缺乏事实依据。
结论:
承担连带责任后进行内部追偿,通常需先清偿外债。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多个连带责任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债权人可要求任一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债务。某一连带责任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后,对外关系上相应债务消灭。在内部关系里,承担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债务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不过,只有先完成对外债的清偿,才会产生内部追偿的基础和权利。因为未清偿外债时,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追偿缺乏事实依据。所以,一般要先清偿外债再进行内部追偿。如果遇到连带责任及内部追偿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专业解答不可竞争费用不能下浮,一旦出现下浮的情况应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若在招投标阶段发现,应判定投标文件无效;若在合同履行中发现,应及时纠正,按正确的费用标准执行,以保障工程建设的公平性、合法性及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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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不当竞争行为致他人损害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先按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确定,难以计算则按侵权人获利确定。权利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均难确定时,法院依情节判赔五百万元以下。赔偿含直接损失及制止侵权合理开支。恶意实施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数额基础上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
专业解答不竞争协议即竞业限制协议,其补偿有最低标准规定。当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却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义务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其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若该3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后者支付。若协议有明确合法约定补偿标准,依约定执行。
专业解答认定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垄断协议,固定或变更价格等无正当理由的属横向垄断协议,固定转售价格等属纵向垄断协议。认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先界定相关市场,再看是否有以高价销售、拒绝交易等行为。另外,经营者集中达申报标准未申报或被禁仍实施,也可能构成此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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