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需满足特定情形并有相应时间限制。可撤销情形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和显失公平等。
1.重大误解:由误解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2.受欺诈:受欺诈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3.受胁迫: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4.显失公平:受损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同时,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因此,合同当事人遇可撤销情形,应及时留意并在规定时限内行使撤销权,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撤销合同需先确认存在可撤销情形,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
(2)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误解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3)受欺诈方知晓欺诈行为后,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4)受胁迫方对于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5)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6)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提醒:
撤销合同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不同情形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不同,建议有疑问时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确认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如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误解方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三)受欺诈方知晓欺诈行为后,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四)受胁迫方面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五)显失公平合同的受损害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同时,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1.撤销合同,要先确定合同有可撤销情形,像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
2.重大误解的,误解方自知道撤销事由90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3.受欺诈的,自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4.受胁迫订立合同的,胁迫行为终止1年内行使撤销权。
5.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自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请求撤销。
6.自行为发生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结论:
撤销合同需确认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且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同可撤销情形对应不同的撤销权行使期限。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误解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申请撤销;受欺诈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显失公平合同的受损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同时,为避免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规定了最长五年的除斥期间,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算,超过五年撤销权消灭。若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合同撤销相关问题,由于法律规定较为细致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