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警的法定职责,其依据包括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以及有关检验、鉴定结论。
(2)交警制作责任认定书有明确的时间规定,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3)即便伤者不配合,交警可依职权通过现场痕迹、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查明事实、划分责任,伤者不配合不是阻碍交警开具责任认定书的法定事由。
提醒: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法定流程,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若对责任认定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遇到伤者不配合的情况,交警应积极收集现场痕迹、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以此作为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责任认定书的制作,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交警有权力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管伤者是否配合。
2.交警认定责任依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及相关检测鉴定结果。
3.认定书制作有时间规定,一般现场调查后十日、逃逸案件查获后十日、需检测的结论确定后五日。
4.即便伤者不配合,交警可通过现场痕迹、监控、证人证言等查明事实划分责任。伤者不配合不能阻止交警开认定书。
结论:
即便伤者不配合,交警也能开具责任认定书。
法律解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警的法定职责,其依据包括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及有关检验、鉴定结论。相关规定明确,交警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检验、鉴定的,在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即便伤者不配合,交警可依职权通过现场痕迹、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查明事实、划分责任,伤者不配合并非阻碍交警开具责任认定书的法定事由。如果大家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遇到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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