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二婚三年多,然后中间,因为点事情办了离婚手续,后来还住在一起一段时间,刚不在一块半年,但是还一直有联系,请问我们在一起开店挣的钱,我还有权益吗?当时我只负负责干活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和前配偶在离婚后共同经营店铺所获得的收入,属于共同经营所得,原则上您是有权益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您们之间的约定、实际贡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30 12:29:25 回复
您好,我是家理律师事务所,稍后给您回电了解详细情况后,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家理律所9年只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如果您比较着急可直接来电联系我。
2026-05-30 11:45: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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