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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被开发商交房前二次维修过后导致漏水与楼下发生官司,现与楼下官司结束要求根据合同退房并赔偿?

ask****121 江苏-连云港 房屋买卖咨询 2026.05.26 18:11:52 325人阅读

买的房子被开发商交房前二次维修过后导致漏水与楼下发生官司,现与楼下官司结束要求根据合同退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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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房子交付前被开发商二次维修导致漏水并引发与楼下的官司,责任划分如下:一、开发商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八百零二条,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质量约定的,开发商应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交付前漏水说明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是漏水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二、楼下的赔偿责任。漏水造成楼下业主损失,谁是侵权责任人要看漏水原因。如果是开发商维修不当导致,开发商对外赔偿;如果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开发商也应承担。您作为业主,如果漏水是在交付前发生,应由开发商(而非您)承担对楼下的赔偿责任。三、处理建议。明确告知楼下的漏水损失应由开发商承担,同时要求开发商彻底解决漏水问题并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2026-05-26 19:27: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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