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孩子在学校打架导致面部划伤,侵权方孩子的家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疤痕修复费用等。建议您:1)保留好孩子的伤情照片、医院病历、医疗费票据等证据;2)先与学校沟通,要求学校协调对方家长协商赔偿;3)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根据《民法典》第1199-1200条,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走诉讼程序。
2026-05-24 01:5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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