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公交车内伤人司机是否应赔偿的问题,分析如下:第一,公交公司的承运人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对乘客在车内受伤负有法定的赔偿责任,赔偿主体是公交公司而非司机个人。第二,司机的责任。若司机存在过错行为(如急刹车、急转弯、超速等违反操作规范的行为)导致乘客受伤,属于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由用人单位(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交公司赔偿后可向有重大过错的司机追偿。第三,第三方侵权的情况。若乘客受伤是由其他乘客的行为造成的(如其他乘客推搡、打架等),侵权人(肇事乘客)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公交公司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承担补充责任。第四,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构成伤残的还须赔偿残疾赔偿金。建议保留医疗票据和车内监控录像,向公交公司索赔,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026-05-23 21:22:1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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