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诈骗案受害者,报案时将民间借贷和诈骗一起申报了总损失。现在刑事判决下来了,刑事判决认定的诈骗时间不包括我的借条时间段,但刑事诈骗金额含民间借贷的金额,现在想把这个借贷从诈骗金额里拆分一部分诈骗一部分民间借贷,开庭没通知我们受害者,款项性质没机会反驳现在怎么可以把这笔钱分开单独走民事诉讼民间借贷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刑事判决已经认定诈骗金额包含了民间借贷的部分,但诈骗时间未涵盖你的借条时间段,这意味着可能存在部分金额被错误认定为诈骗。你可以尝试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证明借条时间段与诈骗时间不一致,请求法院重新审查这部分金额的性质。如果法院不予采纳,你还可以考虑在刑事判决生效后,针对民间借贷部分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在民事诉讼中,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8 16:11: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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