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第六十七条是什么?,想了解:什么是道路交通的第六十七条规则
第六十七条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如果对事故认定结果不满意 可以按照这个规定申请复核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 如果仍有疑问 欢迎追问
2026-05-18 10:3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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