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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10:02 回复
怀孕、哺乳期不能直接“抵消/免除”刑期,但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段时间正常算服刑、折抵刑期 。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65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无期徒刑的罪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 监外执行期间,全部计入刑期,等于这段时间已经在坐牢
- 哺乳期一般按婴儿出生后1年认定
- 怀孕、哺乳结束后,刑期还没满的,会收监继续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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