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违法行为。法律明确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若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建议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先与单位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怀孕女职工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受法律特别保护。依据法律,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即便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会自动续延至这些特殊情形结束才终止。
(2)要是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自主选择权。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使劳动关系得以存续。
(3)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是因客观情况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不同工作时长对应不同补偿额度,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提醒:
女职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且不同案件具体情况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怀孕后劳动合同到期,若单位不续签,劳动者可与单位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续延劳动合同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二)若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女职工怀孕后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违法。法律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期满应延续到相应情形结束。
2.若单位违法终止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不要求或无法履行的,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双倍赔偿。
3.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结论:
怀孕后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让单位按标准支付赔偿金。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时,若劳动合同期满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怀孕后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违反了此项规定。若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两种选择。其一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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