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100%全额支付。
不报销:超出“三目录”范围的费用(如某些进口药、特效药),原则上不予报销。这部分费用如需使用,须经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家属)签字同意;否则,可能由医院承担。
如果是工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后,同样享受上述医疗待遇,标准不打折扣。
工伤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工伤等级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首先,医疗费用方面,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其他,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再次,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最后,如果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31 11:3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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